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3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3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秀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