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3-01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3-01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426 股票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3-01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6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1,850,8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相关费用40,71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10,08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2月21日到位,并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0)汇所验字第4-15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汇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户(账号为37001849001050153361)。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27,226,488.9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2,857,511.06 元,加上利息收入49,960,328.22元,合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432,817,839.28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情况
2013年1-6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8,569,955.52 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35,796,444.4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4,287,555.54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57,351,054.22 元,合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331,638,609.76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专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营业部 | 37001849001050153361 | 31,638,609.76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该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于2011年1月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3 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810,084,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569,955.5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5,796,444.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醋酸装置节能新工艺改造项目 | 否 | 1,810,084,000.00 | 1,810,084,000.00 | 未作承诺 | 108,569,955.52 | 1,535,796,444.46 | 0 | 2012年 | 建设期尚未全部投产 | 建设期尚未全部投产 | 否 | |
合计 | — | 1,810,084,000.00 | 1,810,084,000.00 | 108,569,955.52 | 1,535,796,444.46 | 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26 股票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13-01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财会【2012】2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的要求,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有关业务部及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团队,整体参与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转制,成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组成部分。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4月23日取得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100300033688,并于2013年5月16日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鉴于上述事项,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因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整体参与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转制。为确保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不再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