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3-39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2013年8月14日进行了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于2013年8月26日出具的《关于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837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