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广告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3版:信息披露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3-01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16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3年8月27日下午3时在北京西路55号新金桥广场西区9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张素心因公务不能亲自参加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潘建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潘建中主持,副董事长沈荣、董事刘荣明、张行、独立董事乔文骏、丁以中、霍佳震、张鸣出席了会议;监事长颜国平、副监事长王文博、监事虞冰、张琤、谷业琢列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沈荣同志的提议,董事会决定聘任陈国庆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国庆同志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并办理保本理财产品具体相关事宜。

    本决议适用期为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为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中期票据的契机,改善公司借款结构,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公司持股60.4%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借款人民币2.3亿元和3.1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和联发公司对该借款不作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事宜系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近届满,而本次公司债券目前尚未完成发行审核,为保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两年即从2013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止。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的其余事项与内容不变。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陈国庆同志简历

    陈国庆,男 ,1959年9月出生,汉族,1983年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研究生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历任:上海第二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队副队长、浦东分公司副经理;上海住安建设发展总公司承包公司经理、生产科科长。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产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钟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新金桥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部高级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及公共建筑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采购中心主任,临港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总经理。

    附件二: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决定。同时,对陈国庆的简历和任职资格作了充分审核,认为该位同志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丁以中 乔文骏 霍佳震 张 鸣

    附件三: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联发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独立意见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在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对该借款不作相应的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以改善公司借款结构及补充流动资金,有效地降低财务费用。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丁以中 乔文骏 霍佳震 张 鸣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3-01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在北京西路55号新金桥广场西区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颜国平监事长主持,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会议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同意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注意控制经营风险。

    3、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鉴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颜国平、王文博是由该集团委派的监事,故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监事:虞冰、张琤、谷业琢参加了会议表决,一致同意。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39 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2:00时;

    ● 会议召开地点:新金桥大厦4楼会议室(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8号);

    ●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A股);2013年9月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9月2日)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该提案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2: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 、 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8号 新金桥大厦4楼会议室

    会场附近交通车有:987、790、984、申孙线、995(原杨高专线)(金桥路新金桥路站下车)。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该提案,详见2013年9月6日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9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13年9月5 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9月2日)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不能前来参加登记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应提供具体清晰的股东帐户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及通讯所需具体联系方法,并于2013年9月10日17时止及之前送达,现场会议时领取出席会议的通知,并以此领取会议表决票)。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10日上午9:30-下午4:00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前台(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靠近江苏路。

    4、交通车有: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六、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邮编:201206

    电话:(8621)50307702或50306784

    传真:(8621)50301533

    联系人:代燕妮 栾云玲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 单 位 ( 股 东 帐 户 :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营 业 执 照 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出席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下列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639金桥投票1A股
    938911金桥投票1B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

    申报价格

    浦东金桥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浦东金桥”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提案《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1、若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39买入1元1股

    2、若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39买入1元2股

    3、若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39买入1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