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4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张惠强独立董事因公外出,授权李莉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艳妮董事因公外出,授权刘新林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因
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含20%),关联董事曹立明、刘新林、齐琳、李亚林、徐 洁、王艳妮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8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3.93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滨海控股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参与认购且不参与竞价。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0,89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除滨海控股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滨海控股承诺以现金方式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含20%)。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滨海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美湖里商业综合体项目 | 211,053 | 100,000 |
张贵庄南侧A地块项目 | 132,640 | 7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 | 30,000 |
合 计 | 373,693 | 200,000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含20%),关联董事曹立明、刘新林、齐琳、李亚林、徐洁、王艳妮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因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曹立明、刘新林、齐琳、李亚林、徐 洁、王艳妮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曹立明、刘新林、齐琳、李亚林、徐洁、王艳妮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完善并切实履行分红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天津证监局 《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证监上市[2012]62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13-2015)现金分红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事项较多,操作程序较为复杂。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其他相关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天津市国资委的批准。因此,公司拟于天津市国资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批准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4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1:3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3-04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13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持续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3 年 8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信息。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3 年8月29日复牌。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