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3-02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公司2013年上半年业务工作报告及2013年下半年业务工作计划》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3、《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5、《关于子公司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美元1800万元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子公司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美元1800万元,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其中:授权胡联奎代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授信函、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6、《关于公司在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其中:长天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由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3-02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关于公司在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其中:长天科技有限公司可使用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由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内容不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11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及自产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子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按照相关规定经营)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2013年3月31日总资产123,340,792.50元,负债总额75,127,860.90元,资产负债率60.91%。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银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在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人民币49500万元,美元68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含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含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3-03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孝威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公司2013年上半年业务工作报告及2013年下半年业务工作计划》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3、《对公司2013年度上半年的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