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3-01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并于201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重新审议了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签订并于2010年8月16日开始履行的《酒店管理协议》,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李镛新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临2013-01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2年度,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仅包括公司委托其对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进行管理。2012年度,公司支付其委托管理费8,677,12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为此,公司重新审议了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签订并于2010年8月16日开始履行的《酒店管理协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一流管理水平和经验的国际酒店管理公司,为使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获得有效和良好的经营和管理,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酒店管理协议》,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国贸大酒店,本公司按季度向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
国贸大酒店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为超五星级酒店,设有278间客房和套房及其它酒店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服务于高端商务人士,于2010年8月开业。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里兴业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时也是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因此,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酒店管理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79年6月19日
成立地点: 香港
董事长: 郭孔演
注册资金: 普通股 10,000,000港元
业务性质: 向酒店提供管理、市场推广、订房、顾问及项目管理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本公司和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关于国贸大酒店的委托管理
交易价格: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协议履行期间,每一财政年度发生的管理费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如超出该预估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向管理人支付。
结算方式:管理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协议生效条件:经交易双方签署并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履行期限:管理期限为10年,于开业日期始至开业日期10周年后午夜十二时(该酒店的本地时间)止。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的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标准均参照市场基本行情,并考虑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品牌价值及市场地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定位为超五星级酒店,主要服务于高端商务人士,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国际知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国际酒店管理经验,由该公司管理国贸大酒店能够充分提升国贸大酒店在业内的市场形象及品牌地位,不断提高国贸大酒店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使国贸大酒店能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合理、公平,对上市公司有利。
五、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酒店管理协议》,认为该项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酒店管理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重新进行审议,并同意公司继续履行该协议。
2013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重新审议了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酒店管理协议》并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李镛新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共4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时国庆先生、任亚光先生、秦晓先生、钟维国先生、周宇祥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8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重新审议《酒店管理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重新审议《酒店管理协议》的独立意见
4、《酒店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