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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3-03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串田高步董事因公未能出席,皆委托藤谷阳一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3-032号)。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13-033号)。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 4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08]574号《关于核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截止至2008年5月20日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261,020.4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人民币18,69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563,020.4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693号《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20日止全部到位。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3,136,032.81元(其中人民币11,922,692.18元系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增加额,经公司公告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611,15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770,736.50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3,770,736.50元及定期存款3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08年6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维维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1)豆奶粉技改项目(2)婴儿食品饮

    料及婴儿配方奶粉项目(3)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4)新建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的存储及使用。

    2008年7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建国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维维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的存储及使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银行与兴业银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1)中国银行账号为08715308095001,募集资金于2008年5月20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140,061,020.40元;(2)兴业银行账号为409440100100013679,募集资金于2008年5月14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45,397,600.00元(还应扣除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支付的保荐费及上市其他费用为人民币4,895,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股款为人民币680,563,020.4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80,563,020.40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尚在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为中国银行532658228595(详见本报告三(六)),其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770,736.50元。其中:

    (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43,770,736.50

    元。(包括: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349,679.77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4,424,199.42元,扣除银行手续费人民币3,142.69元。)

    (2)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豆奶粉技改项目系在现有设备及生产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技改部分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2、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包括公司所有液态奶及谷物系列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新增部分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3、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因市场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尚未完工且已进行变更,无法核算收益。

    4、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尚在建设中,项目尚未完工,无法核算收益。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议,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1月10日)。该决议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补充的流动资金2,800万元。截至2013年1月10日前,公司已归还剩余的流动资金7,200万元。公司已按期归还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1)。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故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变更:公司2011年收到中国银行徐州分行的告知书,该行业务系统于2011年6月4日至6月6日进行了升级,公司在该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账号升级情况如下:

    账户类别原账号升级后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08715308095001532658228595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和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产品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形势相应变化的影响,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产品市场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公司本着谨慎投资原则,未投资建设“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及“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公司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将“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及“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由于受技术、市场及氨基酸保健饮料产品国家相关规定的影响,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于2010年将原“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

    3、“豆奶粉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采用先进的技改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大大降低了技改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设备选型、谈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科学管理,有效的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上述两个项目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所节约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由于受通货膨胀影响,原项目技术、国际国内的市场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导致市场销量下降,没能达到预期销售目标,为了发挥资金效益,公司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决议及2011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586.90万元变更投资新募集资金项目“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尚未完工,无法核算收益。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056.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61.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7,597.2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313.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9.3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 /(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豆奶粉技改项目 10,713.0017,959.3017,959.30 4,069.551,192.27106.64%2010年6月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流动资金 7,030.77    
    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15,350.00    
    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 8,051.252010年6月无法单独核算
    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 15,046.0015,046.00459.10 459.10 100.00%  
    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14,586.903,261.1210,651.93-3,934.9773.02%2013年10月无法核算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 /(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项目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000.0020,000.0020,000.00 34,802.40 100.00% 2,734.47
    新建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15,051.0014,802.4014,802.4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8.60248.60 248.60 100.00%    
    合计76,160.0068,056.3068,056.303,261.1265,313.60-3,934.9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豆奶粉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总额10,713.00万元,本年度未投入募集资金。截止到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069.55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37.99%。在技改中公司采用先进的技改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大大降低了技改成本,至报告期末完成的技改工程达到了该项目的预期目标。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原计划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再投入。
    2、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2010年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由于2个项目的生产较为类似,在设备上也很大程度上具有通用性,因此,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前期已投入款项及剩余资金均转投资于新项目。则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总额15,350.00万元,本年度未投入募集资金。截止到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051.25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52.45%。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设备选型、谈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科学管理,有效的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该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原计划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再投入。
    3、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经2011年10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变更,公司2011年11月开始进行项目建设,本年度投入金额7,009.88万元,截止到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390.81万元。因绥化天气原因,冬季无法施工,故无法在预计完工日期前竣工,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议,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之内。该决议经公司2011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截至2012年5月18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3)。

    2012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议,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1月10日)。该决议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补充的流动资金2,800万元。截至2013年1月10日前,公司已归还剩余的流动资金7,200万元。公司已按期归还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1)。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未完全投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因2011年银行业务系统升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由“08715308095001”变更为“532658228595”。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投入金额(2)可使用状态日期
    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项目34,802.4034,802.40 34,802.40100.00%2009年10月2,734.47
    新建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8.60248.60 248.60100.00%    
    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15,350.0015,350.00 8,051.2552.45%2010年6月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7,030.777,030.77 7,030.77100.0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豆奶粉技改项目    
    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14,586.9014,586.903,261.1210,651.9373.02%2013年10月无法核算
    合计72,018.6772,018.673,261.1260,784.9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和“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即将原计划投资于“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变更为用于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将原计划投资于“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15,051.00万元中的14,802.40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剩余的248.60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该议案亦已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
    2、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由于受技术、市场及氨基酸保健饮料产品国家相关规定的影响,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将原“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2010年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截至2009年12月31日,原项目前期已投资6,838.01万元,由于2个项目的生产工艺较为类似,在设备上也很大程度上具有通用性,因此,将“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前期投资款项6,838.01万元及剩余资金8,511.99万元全部投资于新项目(即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该议案亦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
    3、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设备选型、谈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科学管理,有效的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该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豆奶粉技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采用先进的技改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大大降低了技改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该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2011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生产项目”变更为“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由于受通货膨胀影响,目前原项目技术、国际国内的市场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导致市场销量下降,没能达到预期销售目标。为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计划将“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生产项目”前期投入后的剩余资金全部变更为投资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该议案亦已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1、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2010年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将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由于2个项目的生产较为类似,在设备上也很大程度上具有通用性,因此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前期已投入款项及剩余资金均转投资于新项目。因此新项目(即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总额15,350.00万元,本年度未投入募集资金。截止到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051.25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52.45%。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设备选型、谈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科学管理,有效的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该项目的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该项目所节约的资金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经2011年10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变更,公司2011年11月开始进行项目建设,本年度尚在建设期,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00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3-03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议案》,并于2013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3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29号)。为了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股份”)的稳定和发展,经本公司与枝江股份其他股东进一步协商,确定蒋红星先生保留枝江股份10%的股份,并对原收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收购比例

    原收购比例:

    公司拟收购枝江股份23,999,844股的股份,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30%。其中分别包括自然人蒋红星所持枝江股份13,159,844股、自然人曹生武所持枝江股份4,440,000股、自然人谭崇尧所持枝江股份4,000,000股,以及自然人薛传全所持枝江股份2,400,000股。

    现收购比例调整为:

    公司拟收购枝江股份15,999,844股的股份,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20%。其中分别包括自然人蒋红星所持枝江股份5,159,844股、自然人曹生武所持枝江股份4,440,000股、自然人谭崇尧所持枝江股份4,000,000股,以及自然人薛传全所持枝江股份2,400,000股。

    仅对蒋红星一人的收购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13,159,844股调整为5,159,844股,其继续持有枝江股份8,000,000的股份,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10%。

    二、股份收购价款

    股份收购价款原为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柒仟陆佰陆拾元(¥359,997,660.00);现相应调整为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柒仟陆佰陆拾元(¥239,997,660.00)。

    每股收购价格不变。

    股份收购价款由买方按购买的股份数分别支付给四名自然人股东。

    三、其它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3-03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宋晓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