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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 8月30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其中7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余丽董事、李国军董事委托雷杰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重新修订,具体如下:

      第二百零一条原文为:

      公司控股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2。

      原拟修订为: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2。

      拟重新修订为: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其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规模、期限、利率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

      1、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含44亿元),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2、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5年)。

      3、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利率依期限不同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借入和/或发行情况具体确定。

      4、展期和利率调整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如需展期或利率调整,根据监管规定,须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借入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借入和/或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授权事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借入和/或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时机、分期安排等与借入和/或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就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核准、备案、登记及上市等相关事项;

      3、如监管部门对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董事会同意:

      1、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期限和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批复为准;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内具体运用,年度运用综合授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3、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董事会同意:

      1、以公司自营分公司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为质物为商业银行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6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 8月30日(星期五)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刘春凤监事在上海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