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3-04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为福抗药业及福州大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为福抗药业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城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向建设银行城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抗药业提供担保。此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一年。具体请参阅公司2013年5月14日、2013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施林勃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原料药、无菌原料药;(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销售化肥。药品研发;医药工程设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资产 | 1,629,486,131.52 | 1,626,769,805.83 |
负债 | 765,456,530.51 | 766,472,884.07 |
银行贷款总额 | 425,916,121.01 | 470,717,848.83 |
流动负债总额 | 567,774,575.23 | 594,983,148.76 |
资产净额 | 864,029,601.01 | 860,296,921.76 |
2013年1-6月 | 201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271,374,023.61 | 465,287,061.57 |
净利润 | 3,732,679.25 | 7,190,106.03 |
3、《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本金:人民币1,800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期限为2013年8月26日至2014年8月26日。
4、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公司与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此次为福抗药业向建设银行城南支行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抗药业已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1)2013年8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4,6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2013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7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资产 | 499,892,166.95 | 494,147,861.19 |
负债 | 325,738,224.33 | 322,488,860.50 |
银行贷款总额 | 184,493,149.63 | 257,460,097.02 |
流动负债总额 | 325,738,224.33 | 322,488,860.50 |
资产净额 | 174,153,942.62 | 171,659,000.69 |
2013年1-6月 | 201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638,680,974.10 | 1,221,930,131.83 |
净利润 | 2,454,441.93 | 2,021,190.97 |
(3)福州大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51% |
郎毅有限公司 | 49% |
3、《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本金:人民币2,900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期限为2013年8月29日至2014年8月29日。
4、其他股东担保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福州大通股份比例为51%,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福州大通股份比例为49%。
2013年8月29日,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2,900万元的借款金额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1)担保范围:福州大通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13年建闽营流贷字37号]项下的债务(包括2,900万元授信敞口金额内的本金、利息、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49%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综合授信合同》到期后两年内有效;(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4,6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此次公司为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福州大通正常经营发展需要。郎毅有限公司已为其持有福州大通49%股权相对应的借款部分提供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1,004.9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1%;公司实际为福抗药业提供的担保总额3,800万元,为福州大通提供的担保总额14,083.31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抗药业及福州大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