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3-05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2013年8月28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现就前述两项议案的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关于终止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成城”)事项从协议签订到目前的进展。
2012年4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分别收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成城30%、70%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分别为人民币63,368,443.80元、147,859,702.20元。
2012年5月2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2年11月,本公司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款项共计人民币211,228,146.00元支付完毕。
自2012年12月起,本公司及股权转让方共同积极办理湖南成城外资转内资、工商变更登记及管理权交接等事宜。
2.公司终止收购湖南成城的原因
由于湖南成城属于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履行完毕后将导致公司性质的变更。在获得湖南成城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前置审批批文过程中,涉及湖南省很多部门的协调及要求,从而导致湖南成城的股权变更止步不前,截至今日仍无法确定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准确时间。鉴于公司已于去年11月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项,为了避免本公司资产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再加上公司的主营业务逐渐向能源方向倾斜,因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收购湖南成城。
3.公司对收回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和相关利息的安排。
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收购湖南成城,收回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和相应的利息。该议案拟提交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湖南成城的股权转让方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文件。公司拟与股权转让方商定,转让方需自解除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返还所有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此项利息的利率将不低于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期间为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至股权转让款回转之日,即2012年11月26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4.公司终止收购湖南成城对公司的经营和损益有什么影响。
由于股权转让方将支付给公司股权转让款在转让方实际占有期间的利息,因此本次终止收购湖南成城未使公司的资产受损。此外,公司正处在向能源行业转型的过渡期,本次终止收购湖南成城,可将回流的股权转让款项投入能源行业,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公司对该项议案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审慎考虑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对外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上限进行控制,累计金额上限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且将对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关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说明事项进展。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