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5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4日发出,并于201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于琳女士因公出国委托董事张锋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主席及副主席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三年。
2、选举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三年。
张思民先生及张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张思民先生、李罗力先生、吴韬先生、张锋先生、刘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思民先生。
2、选举詹伟哉先生、李罗力先生、吴韬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詹伟哉先生,副主任委员为张锋先生。
3、选举吴韬先生、李罗力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吴韬先生。
4、选举李罗力先生、詹伟哉先生、吴韬先生、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李罗力先生。
5、选举张锋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思民先生、刘占军先生、沈大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锋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张思民先生简历
张思民,1962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00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澳大利亚纽卡素(NEWCASTLE)大学荣誉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白求恩医科大学药学院名誉院长。曾荣获中国杰出青年企业家、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劳动模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殊荣。主要社会职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广东省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理事会主席,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会长,深圳第四届市政协常委。企业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主席,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海王星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张思民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60,693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锋先生简历
张锋,1972年出生。毕业于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YDNEY,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曾在瑞典哥德堡大学学习。主要社会职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政协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企业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局副主席,兼任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三亚海王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张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32,437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罗力先生简历
李罗力,1947年出生。1982年9月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5年起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1986年调任国家物价局物价所副所长。1988年后调至深圳工作,历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信息中心主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并于邓小平同志南巡期间兼任深圳市接待办主任。1993年底至2006年担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曾任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平安银行外部监事;主要社会职务: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务协会会长、南开大学深圳校友会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经济学会会长、深圳市世界经济学会会长、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咨询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开放导报》杂志社社长等职务。
李罗力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韬先生简历
吴韬,1971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03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访问学习。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反垄断法,曾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等奖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及其他课题多项。曾在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四年。1997年获律师资格。
吴韬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詹伟哉先生简历
詹伟哉,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任西藏大学经济管理系团委书记,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詹伟哉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占军先生简历
刘占军,1958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企业管理与发展战略专家。曾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秘书长助理、研究咨询部部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和参与国家多项重点研究课题和企业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与资本运作经验。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海王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占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66,217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沈大凯先生简历
沈大凯,1965年出生,会计师。毕业于洛阳工学院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专业,目前正在攻读EMBA课程。曾任广东仪表有限公司材料会计、成本会计,深圳弥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处总账会计、财务主管、SAPR3项目财务小组组长,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财务中心副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秘书、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沈大凯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4日发出,并于201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聂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召集人),聂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聂志华先生简历
聂志华,1958年出生,硕士,副教授。历任南开大学讲师、副教授,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总裁国际合作助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首届监事会监事,本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兼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王医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聂志华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400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6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4日发出,并于2013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于琳女士因公出国委托董事张锋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刘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刘占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裁刘占军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1、聘任于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研发及生产等工作,任期三年;
2、聘任张全礼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证券及法律等工作,任期三年;
3、聘任沈大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财务等工作,任期三年;
4、聘任张翼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运营、人力资源及行政等工作,任期三年;
5、聘任宋廷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任期三年。
获聘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沈大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沈大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1、聘任张全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秘书,任期三年;
2、聘任慕凌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局办公室主任(副总监级),任期三年。
张全礼先生、慕凌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4名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与预算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刘占军先生简历
刘占军,1958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企业管理与发展战略专家。曾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秘书长助理、研究咨询部部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和参与国家多项重点研究课题和企业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与资本运作经验。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海王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占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66,217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于琳女士简历
于琳,1957年出生。中山大学分子生物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广东省生物化学制药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中国生化制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生化药物》编委。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兼任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于琳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9,864股,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全礼先生简历
张全礼,1952年出生。北京大学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学士,英国威尔士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美国加州大学(UCLA)访问学者。拥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局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编著《证券法律法规汇编》,主编《证券法理论与实务》、《证券案例精选》等专业丛书。早年在海军北海舰队旅顺基地258舰、国防科委20基地、718部队、220部队、149部队服役。历任吉林省地质局保卫干事,吉林省人民政府计生委电子计算站组建负责人,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房地产部副经理(省级副处)、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深圳市人民政府计生委副处长、处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部长、董事长特别助理、兼大鹏证券大连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大鹏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兼北京国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大鹏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鹏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乾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海王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张全礼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沈大凯先生简历
沈大凯,1965年出生,会计师。毕业于洛阳工学院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专业,目前正在攻读EMBA课程。曾任广东仪表有限公司材料会计、成本会计,深圳弥基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处总账会计、财务主管、SAPR3项目财务小组组长,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财务中心副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秘书、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沈大凯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翼飞先生简历
张翼飞,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攻读技术经济专业,并获学士学位。历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销售经理、黑龙江省地区销售经理、东北大区经理、全国商务总监等职务,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运营、人力资源及行政等工作,兼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张翼飞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宋廷久先生简历
宋廷久,1956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曾在国家经委中国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从事能源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战略研究,期间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85年起从事金融管理方面工作,曾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及下属支行任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2002年开始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广东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恒丰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恒丰海悦酒店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宋廷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7、慕凌霞女士简历
慕凌霞,1970年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中级职称,目前正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高层管理人员EDP课程。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00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3年起在本公司出任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三亚海王海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监事职务。
慕凌霞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