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焦点
  • 5:公司
  • 6:市场
  • 7:观点·专栏
  • 8:艺术资产
  • 9:市场趋势
  • 10:开市大吉
  • 11:专 版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人物
  • A16:基金·私募
  • 专家:光大证券被重罚
    凸显监管层铁腕治市决心
  • 制度建设规则重构将提速
  • 创新不会止于极端个案
    须与风控动态均衡
  • 执法光大证券案:
    证监会回归监管核心使命开始(上接1版)
  • 光大证券案:多维度下的市场标杆意义
  •  
    2013年9月2日   按日期查找
    4版:焦点 上一版  下一版
     
     
     
       | 4版:焦点
    专家:光大证券被重罚
    凸显监管层铁腕治市决心
    制度建设规则重构将提速
    创新不会止于极端个案
    须与风控动态均衡
    执法光大证券案:
    证监会回归监管核心使命开始(上接1版)
    光大证券案:多维度下的市场标杆意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执法光大证券案:
    证监会回归监管核心使命开始(上接1版)
    2013-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执法光大证券案:

      证监会回归监管核心使命开始

      (上接1版)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来说,光大证券案这一“标杆”昭示了证券市场的可为与不可为,也明确了市场主体作为的逻辑。

      创新是资本市场发展永恒不变的主题,监管层曾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意味着对待创新要有必要的容错态度。光大证券案后,如下道理不言自明:对待创新的容错,必须建立在市场主体自觉践行创新风控动态平衡的基础之上,容错亦有法律底线。执法者将合理区分创新与违法违规的边界,给市场主体留出“自我修正”空间。但市场主体的意识与作为,既不可越过法律红线,也不可践踏市场赖以生存的“三公”原则。

      对作为投资人的市场参与者而言,光大证券案这一“标杆”应有进一步净化市场投资环境、增强投资信心的题中之意。

      市场化、法治化前进与各方逐步归位尽责是同向的过程,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有维护投资者知情权的义务。光大证券案中,午盘公司对错单作出信息披露前1小时22分钟内的交易被认定为内幕交易,意味着无论初始原因有无主观恶意,监管执法对显然有违“三公”原则的行为均持坚决否定态度。对市场而言,这是一个重要而积极的信号,监管执法者铁腕执法,维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的决心贯穿其中。

      严查、严惩以光大证券案为代表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背后,还蕴含着更加深层次的动因和明确的证监部门改革逻辑。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及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证监会主席肖钢对证监部门的监管逻辑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提出要将“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从这一对监管定位重构的提出,到加强稽查执法工作意见下发、工作全面梳理部署,再到光大证券案的查处,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从理念,到方法,再到实践的严密链条。在“长期严格执法、不搞运动式执法,更不根据市场指数涨跌调整执法力度”的总体要求下,光大证券案是一个漂亮的开始,却远非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