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3-4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五次会议、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唐山中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重组”,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资产购买事项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本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3]114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3-45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吴培青先生的通知,吴培青先生将其质押给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的股份共计1300万股于2013年8月29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吴培青先生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共计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剩余质押的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吴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8.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3-4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吴培青先生的通知,截止2013年8月30日下午收盘,吴培青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本次减持后,吴培青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2408.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3-47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6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资料。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3060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607号)的要求,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报告书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主要有:
1、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后黄金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修订版交易报告书已根据下跌后的价格水平对评估值及盈利预测的影响进行了量化并补充披露,同时作为重大风险提示进行了揭示;此外,针对黄金价格下跌事项上市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对此发表了补充意见,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的风险、已支付的保证金的来源、后续收购价款的资金来源以及无法取得并购贷款的应对措施。
3、补充披露了探矿权转采矿权所存在的风险。
4、补充披露了收益法评估与矿权评估产品产量不一致的原因说明、收益法评估2014年产品产量大于其设计生产能力的原因说明以及金价预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5、补充披露了矿权评估时金价预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以及折现率的取值过程。
6、补充披露了收益法评估与矿业权评估折现率取值合理性分析。
7、补充披露了五龙黄金对李毅刚和丹东市鑫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欠款合计3.48亿元形成原因及过程。
8、补充披露了采矿权、探矿权历史沿革及采矿权储量备案情况。
9、补充披露了同兴选矿处于建设期对本次交易的影响以及采矿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10、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充协议将原盈利预测期间延长一年,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对预测业绩进行了承诺,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11、补充披露了2012年度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签协议及所做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2、根据《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42号)将本报告书中涉及本次交易审批程序的内容予以更新。
修订后的赤峰黄金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全文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全文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