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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马乐,硕鼠出仓,胆子之大,史上罕见。
记者2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该院近日正式批准逮捕博时基金经理马乐。
案情出水,业界震惊。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获利近2000万元。
无论是涉及股票数目,还是涉案金额以及获利金额,马乐一案均远远超过此前的“老鼠仓”案件,为国内基金业史上首见。
从年轻有为的基金经理,到身陷囹圄的过街老鼠,马乐不是第一个,或许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新星陨落背后,空谈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渐显无力,在制度层面更加完善监控、加大惩处力度,成为众心所向。
⊙记者 吴晓婧 ○编辑 张亦文
买入相同股票76只
成交金额10亿余元 获利近2000万元
成交金额10亿余元
获利近2000万元
“升级版”老鼠仓
经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获利近2000万元。
这意味着,无论是涉及的股票数目,还是涉案金额以及获利金额,均远远超过此前的“老鼠仓”案件。
在接受讯问时,马乐供称:“我利用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先于基金账户买入,基金账户再买;先于基金账户卖出,基金账户再卖,使控制的账户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据查,该三个证券账户开户人为马乐妻子的亲戚或同学,但账户均由马乐操作,密码也由他掌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涉案金额巨大外,其手法也更加隐蔽。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一些创新的金融产品开始成为升级版老鼠仓的“避险天堂”。例如,融资融券的信用担保账户,可以让老鼠仓掩饰得更隐蔽,某些伞形信托产品,也成了老鼠仓栖身之地。
办案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马乐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检方表示,根据现有事实和证据的情况,马乐有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的必要,因此对其批准逮捕。
“基金硕鼠”屡禁不止
“老鼠仓”的再度曝光就像一条导火索,将表面风光无限的基金业背后深藏的隐忧一一浮现。职业道德与素养未能抵挡住资本市场的“暴富效应”以及巨额利益的诱惑,即便是最为富有的一个群体,依然难以克服人性中贪婪的一面。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已经有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原南方基金基金经理王黎敏、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和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等10人涉嫌老鼠仓而被查处。
“基金硕鼠”为何屡禁不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暴露出“老鼠仓”问题的不乏成立时间较长、在业内有较大知名度的基金公司,但接连出事,说明了基金公司内控制度普遍存在漏洞。
对此,沪上一家基金公司督察长表示,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向来都是监管的难题,很难利用制度来完全规避人性弱点。在其看来,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以前“堵”出来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疏导”。在其看来,从业人员炒股放开虽然是大趋势,但如何落实到微观可操作层面,仍有待观察。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海外来说,中国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稍显轻微,未来应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刑法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但此前的“老鼠仓”,在量刑上并未从严。
此外,从目前的“老鼠仓”案件来看,存在取证困难情况,使得部分基金经理面对巨大利益诱惑不惜铤而走险。业内人士表示,基金经理都是高智商人员,如果存心做老鼠仓,会将一些调查手段、取证方法、金融产品都研究得非常透彻,甚至交易所、监管层发现异常交易的账户后,都很难确定操纵股票嫌疑人的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