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32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6日上午9: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1,396,633,727股,占公司总股份1,759,162,938股的79.39%,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卢广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逐项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5,274,909股同意(占参会应表决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购买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以1,396,633,727股同意(占参会应表决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迁移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颜羽律师、高丹丹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6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33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3年8月2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广山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年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瑞岳华”)通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需重新选聘审计机构,经过招标程序选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公司拟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年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对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经过招标程序选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2013年6月 2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53,202,260股增加到1,759,162,938股。根据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改。
1、《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202,260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9,162,938元。
2、《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53,202,260股, 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59,162,938股, 均为普通股。
(二)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的机电、航空电子、自动控制、惯性导航、电子信息、雷达与火控系统、电子对抗、空中交通管制、飞参、综合照明、仪器仪表、基础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用领域的无线通信网络、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慧城市与物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安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电子、智能装备、传感器、特种电机、纺织机械、光学仪器等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经营范围内相关系统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的机械电子、航空电子、自动控制、惯性导航、电子信息、雷达与火控系统、电子对抗、空中交通管制、飞参、综合照明、仪器仪表、基础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用领域的通信网络、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慧城市与物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安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电子、智能装备、传感器、特种电机、纺织机械、光学仪器等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经营范围内相关系统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成立商业创新中心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业绩增长,拟成立中航电子商业创新中心,负责新业务发展平台战略并购、新型业态项目投资、新型工业制品开发和战略联盟的实施,商业创新中心拟在公司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依托公司北京研发中心构建,具体组建方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从关联方贷款的议案
2013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为降低贷款成本,公司拟向公司股东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财务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委托贷款及贷款,上述委托贷款及贷款总额不超过15亿元,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未对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条款均符合一般性商务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23日9:30分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同日股东大会通知)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6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34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3日9:3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2005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6日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9月23日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2005号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对象:
1、 截至2013年9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审议购买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
2 |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由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会议、2013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3年6月15日及2013年9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
公司按规定将在股东大会前5天在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公告股东大会资料。
三、 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9月17日 — 2013年9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9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登记手续:
1、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寄送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以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戚侠 蔡昌滨
联系电话:010-84409808
传 真:010-844098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凤凰置地广场F座第九层901单元
邮 编:10002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6日
附件: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审议购买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3 |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