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3-019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收购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股权收购的具体事宜: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制定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方案;
(2)签署与本次股权收购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股权收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4)本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13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与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就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股权收购事谊签署了《股权收购(转让)意向书》。公司拟收购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1,181.8万股的股权,占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股权比例为0.86%,双方商定收购价格为5.24元/股,合计为 6,192.6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8)。
此次收购股权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与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正式协议在意向书的基础上补充以下内容:
一、股份收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目标股份的收购单价为5.24元/股,合计股份收购价款为 6,192.632万元 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玖拾贰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由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2)、收购价款的支付
在双方及目标银行的配合下,共同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收购总价的,即6,192.632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玖拾贰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
二、股份变更
在《股份收购协议》签订后30日内, 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配合目标银行完成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完成后,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原持有的目标银行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权力为公司所有。
双方确认,因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的任何事件、事由导致的标的银行的任何责任、风险及利益损失由浙江信谊控股有限公司承担,无论该等责任、风险及损失是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或者之后发生。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