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第二次公告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8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在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后于回购期内回购不超过3,912.7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授权有效期限将于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届满:(1)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2013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B股)类别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决议起计十二个月期间届满时;(3)全体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或境内上市股份(A、B股)类别股东、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于各自之类别股东会议上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述授权当日(回购期)。回购价格不超过4港元/股(回购当日的回购价格不能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平均收市价5%或以上),回购所用资金金额不超过1.6亿元港币(按2013年8月21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79532人民币换算,折合约1.27亿元人民币)。
公司购回的所有H股股份,将于购回之时自动失去其上市地位。公司在购回H股股份结算完成后,尽快将已购回的H股股份的所有权文件注销及销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H股回购事项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范英杰 王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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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