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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47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采用有固定期限半封闭型的滚动分级运作模式,通过基金收益分配和运作方式的不同安排,将基金份额分为低风险的互利A份额和具有杠杆的互利B份额,两类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两类份额分开募集,募集后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2年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份额折算确认、互利B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互利A份额的申购等事宜。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基金当前运作期结束后的过渡期安排及相关事宜。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但在第四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且互利A份额不上市交易,并获得应计约定收益;互利B份额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购、赎回,获得扣除A份额本金和应计约定收益后的基金剩余净资产。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3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24日,两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其中,互利A份额的募集期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4日止,互利B份额的募集期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止。

      7.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场外认购互利A份额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场外认购互利A份额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场外认购互利B份额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互利B份额单笔认购份额不得低于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场外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基金募集份额目标下限为2亿份,募集目标不超过3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其中互利A份额的发售规模不超过21亿元,互利B份额的发售规模不超过9亿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规模进行控制并及时公告。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互利B份额最终被确认的发售规模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互利B份额最终确认的发售规模范围内,对互利A份额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9.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确定以实际从注册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登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9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就本基金而言,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

      分级运作周期内,从基金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看,互利A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利差,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互利B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纯债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47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ocim.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在认购期内按1元初始面值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163825;互利A份额基金代码:163826;互利B份额基金代码:150156

      基金简称: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银互利;互利A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A;互利B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B

      基金英文简称:BOC HULI(Mutual Benefit)Grade Bond Fund;场内英文简称:BOC Hu Li;互利A份额场内英文简称:BOC Hu A;互利B份额场内英文简称:BOC Hu B

      (三)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本基金采用有固定期限半封闭型的滚动分级运作模式,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和运作方式的不同安排,将基金份额分为低风险的互利A份额和具有杠杆的互利B份额,两类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两类份额分开募集,募集后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本基金2年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每两个分级运作周期之间,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份额折算确认、互利B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互利A份额的申购等事宜。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基金当前运作期结束后的过渡期安排及相关事宜。

      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但在第四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且互利A份额不上市交易,并获得应计约定收益;互利B份额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购、赎回,获得扣除A份额本金和应计约定收益后的基金剩余净资产。

      (五)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互利A份额适用的利差

      互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年化约定收益率,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为: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利差。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值,并用于下6个月的每日约定收益的计算。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前公告下6个月互利A份额适用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5%(含)到1.5%(含)。

      互利A份额的应计收益的金额采用单利计算。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内,互利A份额适用的利差值为1.3%,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6个月内,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3%。

      例如,如果在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00%,则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最初6个月内,互利A份额适用的年化约定收益率=1.1×3.00%+1.3%=4.6%。

      互利A份额在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最初6个月内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下转18版)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