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3-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3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6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50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440,504,130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
电话:0416-3586462
传真:0416-3582431
2、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郁韡君、王懿
联系人:顾缨
电话:021-38676423
传真:021-68870180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