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3-04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9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6人,其中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林毅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董事候选人滕用严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召集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鉴于朱大为先生已于2013年7月24日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同意推荐滕用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同意滕用严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滕用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滕用严先生简历:
滕用严,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营销副总监,现任公司营销总监(非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沈阳腾新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鼓山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成都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滕用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与公司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陈月娇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滕用雄、董事滕用伟和董事滕用庄之间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滕用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滕用严先生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2)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3)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
(4)剩余1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一年,自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授信,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本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滕用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合同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占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海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海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3-05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监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其中周瑾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候选人陈为味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瑾召集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陈为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提名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为味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后,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为味先生简历:
陈为味: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利嘉、鼓山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兼行政人资总监。
陈为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为味先生不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3-05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3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颖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张颖娟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张颖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1年二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颖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电话:0591-88202231
传真号码:0591-882022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建新北路150号
邮政编码:350008
电子邮箱:zhangyingjuan@tengxinfoods.com.cn.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3-05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3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9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天山、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1-88202231、88202231
传 真:0591-88202231
电子邮箱:zqb@tengxinfoods.com.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