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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楼四楼一号会议室

      3、召集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国庆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5,690,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43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105,69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鲁国庆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余少华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徐杰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夏存海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胡广文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叶永连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黄本雄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蔡学恩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马洪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张敦力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张友棠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候选人向军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陈建华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候选人戚治中先生获得105,690,378份投票表决权的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鲁国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请毛浩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3年9月17日起任期三年。

      毛浩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马洪先生、张敦力先生、张友棠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毛浩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毛浩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毛浩先生的聘任。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吴海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3年9月17日起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严琦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自2013年9月17日起任期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毛浩先生简历

      毛浩先生,1968年9月生,工程师,硕士。现任光迅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邮科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等职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9月1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向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张敦力

      委员:夏存海、蔡学恩、马洪、张友棠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张友棠

      委员:马洪、叶永连、蔡学恩、张敦力

      3、提名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蔡学恩

      委员:余少华、马洪、张敦力、张友棠

      4、战略委员会(共5人):

      主任委员:鲁国庆

      委员:余少华、徐杰、胡广文、黄本雄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见附件一。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鲁国庆先生, 1962年10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六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光迅有限总经理、邮科院院长助理等职务。

      鲁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鲁国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少华先生, 1962年9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余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杰先生,1956年11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六室主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徐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存海先生,1972年8月生,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财务部主任等职务。

      夏存海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存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广文先生,1963年5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副主任、副书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胡广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广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永连先生,1968年12月生,学士,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天日立射频电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

      叶永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永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本雄先生,1966年7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华中科技大学物联网研究院秘书长,中国光谷物联网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湖北省杰出青年人才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传输基础研究”项目专家组成员,武汉市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宜昌市人民政府首届特邀咨询委员,湖北省第三届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主席,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学术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高级会员,武汉电工技术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本雄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本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学恩先生,1964年9月生,硕士。现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国资委法律顾问、武汉市发改委法律顾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法律顾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市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学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学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蔡学恩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洪先生,1966年10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教授、中国电子学会微波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通信学会无线与移动通信专业委员会委员、海军装备部“十一五”船舰装备技术保障专业专业组成员、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

      马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洪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敦力先生,1971年11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硕中心主任兼会计学院副院长,财政部首届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等职。

      张敦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敦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敦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友棠先生,1958年9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咨询专家、湖北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评估专家、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校会计学会副会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咨询专家、武汉市国资委会计咨询专家、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工业大学教师、系主任、财务处长,武汉理工大学教授、财务处长等职。

      张友棠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友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友棠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简历

      毛浩先生,1968年9月生,工程师,硕士。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邮科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等职务。

      毛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吴海波先生简历

      吴海波先生,1974年8月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武汉船用机械厂科长、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光迅科技财务部经理等职务。

      吴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四:内部审计负责人严琦女士简历

      严琦女士,1977年11月生,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曾任光迅科技采购部统计员、财务部会计等职务。

      严琦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