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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3-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3-036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9月6日、9月9日和9月10日,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发函询问后认为:除本公告另行提示内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2013年9月6日、9月9日和9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A股股票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该等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及发函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青岛远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以及上海天宏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相关交易协议已于2013年8月29日签署,上述交易尚需取得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3-030)。除上述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上述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远集团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目前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如果公司未来三个月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对外发布。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刊发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