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南京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3-03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在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现场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表格方式列示有关统计数据)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203,836,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 %。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人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3,836,058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 |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2013年半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203,836,058 | 100% | 0 | 0 | 通过 | ||
| 2 | 修改《公司章程》 | 203,836,058 | 10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夏福荣律师、陈学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