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6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3日上午11时;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远方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谢彦辉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通知:2013年8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6,593,7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收购新疆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6,59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6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正筹划实施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相关公告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