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控股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5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控股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6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电子”)以公司总股本811,040,7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获配股份为228,496,253股,配股价为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262,480.5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48,480,344.82元,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中证天通[2013]审字1-118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已开立并公告的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42001226408053011175)。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航天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桂林航天”)根据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下称“桂林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二级存储专户,用于其所承担的公司2013年配股募投项目“高端继电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业务需要,桂林航天决定撤销在桂林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下称“桂林工行”)另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二级存储专户(账号:2103209219300004936),用于其所承担的“高端继电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同时,桂林航天与桂林银行、国泰君安协商解除了三方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在桂林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存储专户撤销之日,桂林航天在该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3年9月13日,桂林航天与桂林工行、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桂林航天在桂林工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其所承担的航天电子2013年配股募投项目“高端继电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2、桂林航天与桂林工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桂林航天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航天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国泰君安作为桂林航天之母公司航天电子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桂林航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航天电子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桂林航天和桂林工行应当配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国泰君安每季度对桂林航天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桂林航天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桂林航天授权国泰君安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斌、唐伟可以随时到桂林工行查询、复印桂林航天专户的资料;桂林工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桂林工行查询桂林航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泰君安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桂林工行查询桂林航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桂林工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桂林航天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君安。桂林工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桂林航天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桂林航天及桂林工行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国泰君安。
7、国泰君安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桂林工行,同时按本协议相关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桂林工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泰君安出具对账单或向国泰君安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泰君安调查专户情形的,桂林航天可以主动或者按照国泰君安要求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桂林航天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桂林航天及国泰君安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备查文件
1、桂林航天与桂林工行、国泰君安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桂林航天与桂林银行、国泰君安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