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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013-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5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3年9月28日截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大股东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陈成辉先生、林仪女士、吴建文先生、周伟松先生、刘志云先生、肖虹女士、游荣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志云先生、肖虹女士、游荣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董事会方可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陈善昂、汤金木和许顺孝在本届任期结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善昂、汤金木、许顺孝已出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

    针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善昂、汤金木、许顺孝已出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9时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9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4日

    附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成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 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科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耐欧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陈成辉直接持有公司18.74%的股份,持股总数为41,699,52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13%的股份。黄婉玲直接持有科华恒盛6.14%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3,652,000股;持有科华恒盛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8.47%的股份。陈成辉与黄婉玲为侄婶关系,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仪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山东高密人,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大学系统工程系讲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副总裁,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仪直接持有公司1.64%的股份,持股总数为3,656,800股(其中,84,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3%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林仪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建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生,福建晋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历任:福建金峰纺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漳州华福毛毯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任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漳州耐欧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吴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2,279,000股(其中,70,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3%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吴建文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伟松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在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术研究室(暨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厂)技术员、研究室副主任(副厂长、厂长)。现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术研究室主任、北京卅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学会理事(专委会委员)。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周伟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89,000股(其中,126,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志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 江西瑞金人,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福州大学兼职教授;福建省丰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肖虹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福建福州人,应用经济学(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专业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虹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游荣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生,福建建阳人,理学博士。现任集美大学理学院物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电动力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物理学会理事、厦门市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游荣义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5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2年12月),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参与人为融资方(正回购方),其对手方为融券方(逆回购方),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标准券折算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易也不存在信用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投资不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目前,国债逆回购交易共有1、2、3、4、7、14、28、91、182 天9个品种, 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5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三)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 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

    1.02 董事候选人林仪女士

    1.03 董事候选人吴建文先生

    1.04 董事候选人周伟松先生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云先生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虹先生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游荣义孝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 监事候选人赖永春先生

    3.02 监事候选人卢明福先生

    上述董事、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相关人员简

    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3年7月31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216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王晶晶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议案投票数(万股)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 
    (2)董事候选人林仪女士 
    (3)董事候选人吴建文先生 
    (4)董事候选人周伟松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云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虹先生 
    (3)独立董事候选人游荣义先生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赖永春先生 
    (2)监事候选人卢明福先生 
    说明议案1、2、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投票数”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单位为万股),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5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于2013年9月28日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赖永春先生、卢明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9月14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明福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福建平和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漳州科华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经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采购中心总监;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卢明福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6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赖永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福建平和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经理,总裁办副主任。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外联部总监;兼任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厦门科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漳州耐欧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赖永春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57%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