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2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沁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大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聘任刘大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同意免去袁海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大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二)本次会议聘任的副总经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大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大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大华,男,1966年10月出生,现年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甘肃工业大学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毕业后,分配进入洛阳矿山机械厂,历任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所副所长,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润滑厂副厂长,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液压事业部部长,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经理,2005年1月任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2013年1月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