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3-051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24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第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部分内容与同日刊登在上述媒体上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比》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文:“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ANDONG HELON CO., LTD.。”;
更正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CHTC HELON CO., LTD.。”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
原文:“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工作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更正为:“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工作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13-05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3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张志鸿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张志鸿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丁明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丁明国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丁明国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附简历:
丁明国,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学历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化学纤维厂原液车间、技术处工艺技术员、工程师,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工办副主任、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生产),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自2012年12月26日至今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明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总经理职务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