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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5版)

    承诺人承诺,荀建华所持公司股份将质押给贷款银行为公司前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荀建华将继续以个人和家庭财产为上市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2)无偿转送股份

    承诺人承诺向除承诺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按该等股东持股总数261,970,822股采用每10股送1股的方式无偿转送股份合计26,197,082股(注:转送股方案实施前,该等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公司股利分配,上市公司除权的,相关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每名补偿对象可以获得的股份数计算到个位数(四舍五入),承诺人内部如何分配转送股数量由其自行协商确定,并在公司公告的无偿转送股份方案中予以明确。

    鉴于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售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承诺人提请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后30个交易日内组织实施;在此之前,如果具备实施转送股份的条件,则请公司尽快组织实施。转送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以及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确定。于公司确定转送方案股权登记日后,承诺人于股权登记日至转送方案实施完毕前将保有足量未设置质押、冻结限制的公司股份以确保向公司其他股东无偿转送股份。同时,承诺人将该等拟转送股份质押给金坛市国资控股的公司并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由该公司监督并协助执行

    (3)延长股份锁定期

    除按照前述承诺已转送给其他股东的股份外,承诺人所持公司其他股份锁定期将延长,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承诺人将不主动出售、转让或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该等股份。

    (4)不参与利润分配

    承诺人承诺还将通过不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对公司予以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人承诺,未来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利润按持股比例应分配给承诺人的利润累计不超过[48,880.05]万元(该金额以“A”表示)的限度内,不参与该可分配利润的分配,由上市公司继续留存、计入资本公积金。

    在上述放弃利润分配金额之外,如果置入资产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预测数33,892.46万元,就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与预测数33,892.46万元的差额(该金额以“B”表示),承诺人进一步承诺,未来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利润按持股比例应分配给承诺人的利润累计不超过上述差额的限度内,也不参与该可分配利润的分配,由上市公司继续留存、计入资本公积金,即承诺人累计放弃的利润分配金额为A+B。

    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先生承诺,若其放弃公司分红金额不足上述承诺金额(即A+B),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不至于使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

    转送股2619.7082万股相当于原利润补偿方案缩股或送股4417.0118万股。大致相当于现金[44170118]股*[ 8.81 ]元/股(注:股价采用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均价)=[ 38,913.87 ]万元(该金额以“C”表示)。

    承诺人承诺,以上转送股及放弃利润分配金额合计折为现金的数额将与截至2012、2013年末承诺利润与实际利润的差额相等,即A+C=截至2012年末承诺利润与实际利润的差额,A+B+C =截至2013年末承诺利润与实际利润的差额。

    3、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置入资产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①、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履行情况

    2013年5月22日,为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公司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相关贷款提供担保,荀建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86,23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3年7月1日,为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公司取得银团贷款提供担保,荀建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000,000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724,646股,限售流通股98,275,354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同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②、无偿转送股份的履行情况

    2013年8月1日,根据变更后的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公司与金坛市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金坛市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金坛市国资控股的公司,金坛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其51%股权。以下简称“金坛国发公司”)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根据该协议,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将其持有的26,197,082股亿晶光电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质押给金坛国发国际。其中,荀建平质押1,103,713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给金坛国发国际、姚志中质押1,103,713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给金坛国发国际、常州博华公司质押23,989,65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3,025,357股,无限售流通股964,299股)给金坛国发公司。2013年8月1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根据《股份质押协议》,目标股份的质押期限为质押登记之日起至目标股份解除限售之日(2014年11月21日),质押期限并可由协议各方根据无偿转送股的实施方案情况协商延长。转送股方案实施前,目标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参与本公司股利分配。此外,协议各方同意,目标股份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的送股(含公积金转增股)、因配股产生的获配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或债券利息(如适用)等也将属于本次质押的质物,并将一并质押给金坛国发国际。在股份质押期间,未经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公司书面同意,金坛国发国际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目标股份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相关违反变更后的利润补偿方式承诺的情况出现。

    (2)其他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相关违反承诺约定的情况出现。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方案及其审核、进展与完成情况、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变更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8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5发行对象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募集资金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8.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至2013年10月11日下午15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公司证券部

    五、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冉艳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537亿晶投票19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其中对议案二下的子议案2.01元代表“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元代表“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具体的申报价格为: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全部议案表示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73853799.00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7385371.00元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7385372.00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7385372.01元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7385372.02元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7385372.03元
    2.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7385372.04元
    2.5发行对象7385372.05元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7385372.06元
    2.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7385372.07元
    2.8募集资金用途7385372.08元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7385372.09元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7385372.10元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7385372.11元
    3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7385373.00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7385374.00元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385375.00元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7385376.00元
    7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7385377.00元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7385378.00元
    9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385379.00元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亿晶光电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37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亿晶光电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37买入1.00元1股

    如持有亿晶光电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买卖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他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本单位)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序号审议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5发行对象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募集资金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生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发布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11日起停牌。

    2013 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其他相关公告。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18日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