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3-023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曲江新区行政商务区曲江·首座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1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3,976,925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 203,249,114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 727,81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20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07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3 |
(三)表决方式、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晏兆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吕晓明先生、董事杜金科先生、独立董事赵守国先生因公事,董事刘卫星先生、独立董事张志凤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非董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03,443,925 | 99.74 | 504,800 | 0.25 | 28,200 | 0.01 | 是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3,442,725 | 99.74 | 504,800 | 0.25 | 29,400 | 0.01 | 是 |
| 3 | 《关于子公司新增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3.1 | 与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 | 203,810,625 | 99.92 | 136,900 | 0.07 | 29,400 | 0.01 | 是 |
| 3.2 | 与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部之光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电节目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 | 561,511 | 77.15 | 136,900 | 18.81 | 29,400 | 4.04 | 是 |
注:
1、议题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2、议题3.2《与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部之光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电节目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杨琦、梁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零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