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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3-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9月18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开放期内,申购开放日为2013年9月9日(含9月9日)至2013年10月15日(含10月15日)之间的交易日,赎回开放日为2013年9月9日(含9月9日)至2013年9月18日(含9月18日)之间的交易日。特此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热线:488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电话:021-20328309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三年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3年0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富国汇利)

    基金主代码16101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9月0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3年09月12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93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43,526,890.8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8,705,378.1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3年09月25日
    除息日2013年09月26日(场内)2013年09月25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09月3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3年9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自2013年9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咨询方式

    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