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预增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59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预增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公司董事侯连君、马炫宗,高管于志刚、李振才、陈光伟,监事段文岩分别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或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其中侯连君增持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马炫宗增持8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于志刚增持8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李振才增持4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陈光伟增持4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段文岩增持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3-049、2013-050、2013-055、2013-056相关内容)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监事拟再次在未来三个月内以不高于7.40元的价格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0,000股,具体拟增持方案如下:
一、拟增持人:侯连君、马炫宗、于志刚、李振才、陈光伟、段文岩
二、增持目的及拟增持计划:上述拟增持人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以不高于7.40元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增持成功后,上述拟增持人可以有效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高度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及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拟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
四、拟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上述拟增持人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以不高于7.40元的价格合计买入公司股份不超过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842,623股的0.1663%,计划实施后,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五、本次拟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增持行为结束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规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进披露。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