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6名董事全部参加。
●本次董事会对2个议题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9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提前1天发给。
3、会议于2013年9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建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建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沈建良、刘建春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沈建良简历:
沈建良: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春简历:
刘建春: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2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2年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8.5%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与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农业银行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24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5%。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公司6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3、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68号7号楼106室
4、法定代表人:陆新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销售。
7、股权结构情况:
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3家股东组成,其中: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35%的股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20%的股权;上海贡霄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45%的股权。本次委托贷款由3家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委托贷款。
8、经营情况:
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2年多,中标的崇明中津桥地块正在做开发前的准备工作,所以目前还没有正式经营。截止2013年6月30日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883.69万元,负债总额15000万元,净资产9883.69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为后续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3、委托贷款期限:2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年利率:8.5%。
5、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减少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同时不影响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续房产项目的建设,为其提供资金保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可以减少成本,提高投资方的收益,同时对加快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产项目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提高本公司的投资收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8200万元,(不包含本次控股子公司的委托贷款),没有逾期的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董事会决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