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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双债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164814
    基金运作方式债券型、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工银双债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22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3年8月19日

    至 2013年9月13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9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6,68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411,839,744.9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277,183.8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411,839,744.95
    利息结转的份额277,183.80
    合计412,116,928.7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9月25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自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模式持续运作。

    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