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3-02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双星(000599)股票于2013 年9月24 日至2013 年9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自查后确认: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1、本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启动搬迁工作的议案》(公告编号:2013-019)。公司将就搬迁具体事项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洽谈,形成相关协议,履行法定审批程序。
3.2、近日,网络传闻本公司股票为“青岛东方影都”概念股。经核实,本公司与“青岛东方影都”无任何关联。
3.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有其它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信息;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通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预计,2013年1-9月份经营业绩未达到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