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 公告编号:临2013-05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3年9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日报路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署了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2013年9月25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26,871.4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2013年度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报告日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71,871.45万元(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借款合同签署情况
2013年9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与汉口银行签署了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光谷环保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即为6.3%/年。
二、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2013年9月25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其中审议通过了:同意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通流动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3年6月13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2013年6月1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何文君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
截止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总资产97,701.45万元,负债合计74,343.54万元,所有者权益23,357.91万元。
2、机构名称: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日报路支行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47号
负责人:戚志兵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总部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五、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日报路支行
借款总金额:10,000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即为6.3%/年。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2、合同双方: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日报路支行
3、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汉口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七、本流动资金借款及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银行借款业务,能有效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本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本借款为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可能增加公司短期偿债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八、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采用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通流动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同意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71,871.4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53.5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保证合同
5、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