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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43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千元,使用期限为2013年9月27日起6个月(2013年9月27日至2014年3月26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7月2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0】99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018,2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2,981,705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0年9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上次(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9月2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千元已于2013年9月22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未达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计划募集金额,对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12,982千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千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13年下半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
    1宁波—舟山港北仑港五期集装箱码头工程6,512,0002,275,8002,275,800--
    2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煤炭码头工程2,680,0001,794,5821,452,57640,000302,006
    3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1#-5#集装箱码头工程5,454,000630,000630,000--
    4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5,850,000633,800633,800--
    5采购港口相关设备1,352,110678,800678,800--
    6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1,200,000--
    合计21,848,1107,212,9826,870,97640,000302,00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资金缺口部分,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安排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实施债务融资等方式补足。

    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中宅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的付款进度有所改变,该项目2013 年上半年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10,960千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576千元。公司对该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960千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70,976千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00千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2,006千元;与201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计人民币69,081千元相差人民币27,075千元,该差异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之净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区支行所监管的募集资金项目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至此该账户结余资金为零,公司已注销该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2013年下半年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40,000千元。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2013年下半年公司将有302,006千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因此,公司拟将3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3年9月27日起6个月(2013年9月27日至2014年3月26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人民币3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上次(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9月2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千元已于2013年9月22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意见,同意公司将人民币3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3年9月27日起6个月(2013年9月27日至2014年3月26日),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较高,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上次(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9月2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千元已于2013年9月22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千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一)宁波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拟将300,000千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9月27日至2014年3月26日。此举有利于增强宁波港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根据宁波港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三)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宁波港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

    (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

    (五)宁波港已于2013年9月22日归还已到期的上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千元募集资金。

    (六)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经宁波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宁波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鉴于上述情况,中银国际对宁波港本次以3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44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7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董事长李令红、副董事长闻建耀、董事吴金坤、蔡申康、宫黎明、戴敏伟、苏新刚、邱妘、潘昭国、丁阿运、胡汉湘、陈信元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法定人数。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全体董事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45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7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黄绍棣、监事会副主席吕力群、监事周华、杨安祥、朱宝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全体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