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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渤海租赁 股票代码:0004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声明
1、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报告书全文。
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SRL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本报告书摘要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8、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9、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渤海租赁、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汇通集团 | 指 |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前身 |
| 舟基集团 | 指 | 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原汇通集团的大股东 |
| 天津渤海 | 指 |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渤海租赁的全资子公司 |
| 香港租赁 | 指 | 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 海航香港 | 指 | 海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渤海租赁的控股子公司 |
| GSC | 指 | 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香港租赁为本次交易而在百慕大群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 海航资本 | 指 | 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海航集团 | 指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 海航工会 | 指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 慈航基金 | 指 |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
| 洋浦盛唐 | 指 | 盛唐发展(洋浦)有限公司 |
| 海南交管 | 指 | 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 |
| 燕山基金 | 指 | 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天信投资 | 指 | 天津天信嘉盛投资有限公司 |
| 天保投资 | 指 |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
| 远景投资 | 指 | 天津远景天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通合投资 | 指 | 天津通合投资有限公司 |
| 天诚投资 | 指 | 天津天诚嘉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长江租赁 | 指 |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
| 浦航租赁 | 指 |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 |
| 大新华租赁 | 指 | 大新华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为浦航租赁前身 |
| 扬子江租赁 | 指 | 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 香港国际租赁 | 指 | 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 |
| 海航国际总部 | 指 | 海航集团国际总部(香港)有限公司 |
| GSCI | 指 | Global Sea Containers One SRL |
| Glaucus | 指 | Glaucu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 GSCII | 指 | 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SRL |
| GSCF | 指 | Global Sea Containers Finance SRL |
| GSCFII | 指 | Global Sea Containers Finance II SRL |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3年3月31日 |
|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 指 | GSCII持有的Seaco SRL100%股权 |
| 本次重组 | 指 |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GSC向海航集团控制的境外下属公司GSCII收购其持有的Seaco SRL100%股权 |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定向发行 | 指 |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由于该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GSCII支付收购价款,且海航资本和GSCII均为海航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视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配套融资 | 指 | 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
| 本次交易 | 指 | 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的合称 |
| 《股权收购协议》 | 指 |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与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SRL、Seaco SRL关于Seaco SRL之股权收购协议》 |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GSCII与GSC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 |
| 《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 交割日 | 指 | 在标的股权所属公司注册机关完成标的股权过户之日 |
| TEU | 指 |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集装箱运量统计单位,以长20英尺的集装箱为标准,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 |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
| 银河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大成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安永华明 | 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审亚太 | 指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中企华 | 指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公司章程》 | 指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GSC向海航集团控制的境外下属公司GSCII收购其持有的Seaco SRL100%股权,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交易各方确定Seaco SRL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0,000万元,交易对价为支付现金及承接GSCII对Seaco SRL的债务,其中,现金支付金额约为72亿元,承债金额约为9亿元。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筹集方式如下:
1、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5亿元。由于本公司本次向海航资本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向GSCII支付收购价款,且海航资本和GSCII均为海航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视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未超过本次总交易金额的25%。
3、剩余资金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交易承接债务的方式为:GSC承接GSCII对Seaco SRL截至2013年3月31日负债82,114.70万元及该等负债本金自2013年3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应付利息。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19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Seaco SRL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06,211.10万元(合并口径),评估值为人民币816,336.00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410,124.90万元,增值率为100.96%。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0,000万元。
海航集团于2011年通过其全资子公司GSCII收购了Seaco SRL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于2011年7月29日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该次收购价格为10.49亿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1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6.5757元人民币)计算,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为689,790.93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价格较前次交易价格相比增长人民币120,209.07万元,增幅为17.43%。根据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00932352_A01号审计报告,Seaco SRL2011年至2013年3月合计实现净利润128,209.60万元。Seaco SRL自2011年以来未实施过股东分红,所实现利润全部用于经营再投入。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发行数量
1、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为6.93元/股。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6.9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海航资本承诺以15亿元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根据股票发行价格6.93元/股计算,本次拟向海航资本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6,450,216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20%。海航资本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按本次配套融资额20亿元、股票发行价格6.93元/股计算,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88,600,28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6.27%。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认购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套融资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综上,本次交易合计发行不超过505,050,5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8.46%。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的审批事宜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海航资本、GSCII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
1、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国家商务部批准本次交易;
3、国家发改委批准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为海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GSCII亦为海航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因此,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GSC收购GSCII持有的Seaco SRL100%股权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以现金认购本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之行为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经安永华明审计的Seaco SRL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3月31日,Seaco SRL的资产总额为1,597,171.3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渤海租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00,263.53万元。Seaco SRL的资产总额占渤海租赁经审计2012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3.23%,超过50%。
根据经安永华明审计的Seaco SRL财务报告,2012年度,Seaco SRL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98,253.6万元。2012年度,渤海租赁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49,183.88万元。Seaco SRL的营业收入占渤海租赁经审计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9.69%,超过50%。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Seaco SRL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0,0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渤海租赁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707,770.34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渤海租赁经审计2012年末净资产额的114.44%,超过50%,且成交金额超过5,000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涉及业绩补偿
鉴于标的资产参照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定价, GSCII已与GSC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同意如标的资产在所属公司注册机关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净利润预测数,GSCII将以现金方式向GSC做出全额补偿。
根据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00932352_A01号审计报告和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191号资产评估报告,Seaco SRL未来四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 年度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净利润预测数(千美元) | 95,995 | 92,473 | 101,838 | 121,402 |
其中,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包含12,284千美元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3,711千美元。双方同意以上述预测的当期数据为当期净利润预测数,其中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亦为当期净利润预测数。
双方同意,若2013年Seaco SRL的净利润数低于95,995千美元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83,711千美元,由GSCII向GSC按两个口径下差额较高者承担补偿义务。2014年及以后年度,若Seaco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较上述净利润预测数不足的,由GSCII向GSC按差额承担补偿义务。
当约定的补偿条件成立时,GSCII应在渤海租赁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计算得出的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GSC。
八、本次重组未编制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重组应编制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但是,因渤海租赁资产体量较大、业务分布广、下属子公司较多,且部分下属公司注册地在境外,编制盈利预测耗时较长,为了提高项目整体运作效率,渤海租赁未编制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提请投资者关注该等风险。
九、本次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风险
标的资产对2013年、2014年的盈利情况编制了盈利预测报告。上述盈利预测是根据截至盈利预测报告签署日已知的资料及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采用的基准和假设,对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预测。安永华明对标的资产2013年、2014年的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上述报告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如果盈利预测期内出现对盈利情况造成影响的因素,例如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出台新政策、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情形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均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尽管盈利预测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Seaco SRL作为一家国际化企业,业务网络覆盖6大洲,为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装箱租赁服务。本公司收购Seaco SRL以后,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将受全球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全球经济近期虽呈现缓慢复苏的态势,但各经济体的复苏进程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债务危机、贸易失衡、汇率纷争等问题,将给经济复苏带来不确定性。全球经济的波动将会导致Seaco SRL的业务亦随之产生波动。
(四)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企华对Seaco SRL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中企华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采用了成本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收购Seaco SRL100%股权,运用收益法评估更能真实地反映Seaco SRL股东权益的价值,因此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中企华对Seaco SRL的未来集装箱增长数量、未来的集装箱承租率及租赁业务的收入、成本、借贷利率及资本支出等进行了预测,若这些指标在未来较预测值发生较大幅度变动,则将影响未来Seaco SRL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Seaco SRL的评估结果,存在估值风险。
(五)未来财务费用增加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除向海航资本定向募集15亿元及配套融资不超过20亿元外,剩余资金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备考财务报告中,该部分剩余资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列示,金额为37.79亿元,编制备考财务报告时未考虑该部分资金可能产生的财务费用的影响。若未来本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付该笔款项,相应的融资成本(财务费用)将对本公司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Seaco SRL股权转让尚需取得部分债权人同意的风险
根据Seaco子公司Seaco Finance与Wells Fargo Securities LLC(作为管理代理人)、Seaco、GSCII、Ambac As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Ambac”,作为全球大多数主体)、Wells Fargo Bank N.A.(作为对冲利率相对方)、美国银行协会(作为协议受托人)等签订的向一些债券持有人发行债券的一系列“交易文件(Transaction Documents)”的约定,本次Seaco100%股权转让应取得Ambac、Wells Fargo Securities LLC及Wells Fargo Bank N.A.的同意。截至2013年7月31日,该等债券余额为146,583,332.69美元。
目前,Seaco、GSCII、Seaco Finace正在与“交易文件(Transaction Documents)”相关方进行协商,尚未取得相关主体的同意。尽管Seaco、GSCII的承诺为解除该融资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的限制提供了保障,但仍存在因该等事项而对本次重组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七)业务整合风险
Seaco SRL是一家子公司及业务分布在多国的知名国际化企业,渤海租赁通过收购Seaco SRL首次涉足集装箱租赁领域,Seaco SRL与渤海租赁的原有业务、监管环境、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商业惯例等方面存在差异,业务整合效果及发挥整合效益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业务整合风险。
(八)境外经营风险
Seaco SRL作为一家全球化的集装箱租赁公司,资产分部在世界各地,经营业务遍及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经营面临复杂多变的世界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尽管Seaco SRL拥有丰富的全球经营运作经验,但是资产和业务所在地的政策、法律制度变更等均有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业务经营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境外经营的风险。
(九)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由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金融风险。Seaco SRL所处租赁行业是一个高杠杆的行业,Seaco SRL有较高的财务杠杆,购买集装箱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借款,该借款一般在租赁期内分期偿还。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上升,对Seaco SRL的收益将产生不利影响。
(十)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承租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其义务导致出租人面临损失的可能性。目前,Seaco SRL开展的租赁项目承租人信用等级较高,信用记录良好。同时,Seaco SRL制定了对已起租项目的持续跟踪制度,及时了解承租人财务、信用等方面信息,控制信用风险。
(十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租赁项目租金回收期与该项目借款偿还期在时间和金额方面不匹配而导致出租人遭受损失的可能。对此,Seaco SRL在开展租赁业务时均将尽可能保持借款期限与租赁期一致,并在制定租金回收方案时充分考虑借款偿还的期限和方式,以降低时间和金额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在集装箱起租后定期跟踪和检查集装箱面临的贬值风险。
(十二)境内外税率差异导致的补交税款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Seaco SRL的主要高层管理人员的履职场所、财务决策、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纪要档案及主要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主要居住地均在境外,不适用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相关纳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在未来年度取得标的资产派发的股息或红利,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收到的股息或红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上市公司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上市公司根据应纳税额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之间差额补充缴纳所得税。截至2013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适用税率为25%,而标的资产2012年所得税综合税率约为3.12%,2013年1季度约为4.45%。未来年度,上市公司存在需要就自标的资产取得的股息或红利所得补充缴纳所得税税金的可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践行全球化发展战略,以香港租赁为平台,寻找有利时机继续实施海外并购,通过外延式扩张持续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未来几年内,Seaco SRL作为本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其盈利将主要用于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支持香港租赁进行海外并购。本公司的境内子公司天津渤海、皖江金融租赁等亦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盈利将用于支持本公司制定的分红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短期内标的资产暂无向上市公司分红的计划,短期内补缴所得税的风险较小,长期内未来Seaco SRL分红的时间、金额及届时适用的税收政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按照对境内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长期内因分红导致补税因素对评估结果影响相对较小。本次交易定价系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综合考虑本次收购相关风险、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收购后境内外业务的整合效应和协同效应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三)财务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68.09%上升至80.30%,上升12.21个百分点。利息保障倍数由3.22倍下降至2.49倍,每股净资产由5.58元/股下降至3.60元/股,下降35.48%,偿债能力有所下降。每股净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高于Seaco SRL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从而导致本公司净资产减少。本公司及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高。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政策紧缩,同时公司租金回款速度减慢,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挂牌上市。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从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第三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渤海租赁系国内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租赁公司
渤海租赁系国内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租赁公司,业务涵盖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新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金融租赁。2012年,渤海租赁从海航集团收购海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租赁业务扩展至全球飞机租赁市场。渤海租赁依靠自身丰富的租赁行业内的创新实践经验,形成了强大的租赁资产管理与交易平台,具备持续的国内外业务拓展能力。
2、Seaco SRL是全球领先的集装箱租赁公司
Seaco SRL作为全球领先的集装箱租赁公司之一,拥有并管理超过110万TEU的标准集装箱,其集装箱出租率、回报率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Seaco SRL业务网络覆盖6大洲,为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装箱租赁服务,主要客户涵盖世界十大集装箱航运公司。根据Drewry航运咨询公司(Drewry Maritime Research)2012年的集装箱租赁市场调查数据,以TEU为计算单位,Seaco SRL世界排名第6位。
3、全球经济复苏推动集装箱租赁业可持续发展
集装箱租赁市场和经济增长具有高度相关性,从当前的全球宏观经济形势来看,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之后,全球的经济已走出低谷并逐步复苏,集装箱租赁业将会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机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预计,2013年、2014年全球贸易额增长率分别为3.3%和5.0%。
Clarkson公司和世界银行通过比较全球年GDP增长率与集装箱贸易增长率,发现集装箱贸易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成倍数关系。2001年到2011年期间,集装箱贸易平均增长率为GDP平均增长率的2-4倍。基于2011年的历史数据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于2012-2013 全球GDP增长情况的预测,预计未来几年集装箱贸易将以2-4倍于GDP增长的速度增长。IMF预测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GDP增长率为3.25%,2014年增长率为4%,由此计算,未来两年全球集装箱贸易的年均增长率将超过7%。
集装箱租赁业务的需求主要由国际贸易增长需求带动,因此,全球经济的复苏将通过国际贸易业务的传导推动集装箱租赁需求的增长。
(下转30版)
| 交易对方 | 地 址 |
| 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 |
| 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SRL | Chancery House, High Street, Bridgetown, Barbados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