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召开
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2013-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公司董事会要求,再次召集了“09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并已于2013年9月18日发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关于再次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2013年9月28日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总额未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不满足《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原定于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召开的“09广汇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于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不再召集广汇能源“09广汇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