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13—029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曾于2012年8月10日披露原告彭青格起诉要求本公司下属中原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连带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2,835,393元的诉讼案件。
本公司曾于2012年8月10日披露原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下属中原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集团连带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9,848,451元的诉讼案件。又于2013年3月21日披露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7,877,016.67元。力诺集团已经实际支付564万元,还剩余2,237,016.67元。根据力诺集团与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调解协议书,上述借款中的2,237,016.67元由力诺集团支付彭青格借款本息进一起支付,彭青格收到该款项后视为与本公司下属中原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集团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清偿完毕。
近日,公司接到力诺集团的通知,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268,454.17元(以上彭青格案件,最初调解协议金额为2,031,437.50元,加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转到彭青格余款2,237,016.67元,共计4,268,454.17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关于本案的其它事宜,双方互不追究。目前,力诺集团已经实际支付150万元。
二、本公司曾于2013年5月11日公告披露王广凤起诉要求本公司及力诺集团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共计4,829,642.29元的诉讼案件。
近日,公司接到力诺集团的通知,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于2013年8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772,718.50元,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目前,力诺集团已经支付王广凤委托代理人772,718.50元。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公司重大重组方案,上述可能的损失均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涉及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起诉状,原告商付山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濮阳分公司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48.2235万元。
二、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商付山
被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本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公司)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248.2235万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11年8月16日,濮阳公司从原告处借款合计本金200万元,借款到期后,濮阳公司仅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下余利息和本金未还。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公司重大重组方案,上述可能的损失均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