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全泽源
在推进定增进程中,博云新材前两大股东再度结成一致行动人以规避控制权之争,护航定增的决心已表露无遗。
博云新材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粉冶中心通知,粉冶中心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高创投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为本协议签订后的36个月。
粉冶中心与高创投均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1.82%股权。其中,粉冶中心占比17.73%,是公司控股股东;高创投占比14.09%,是第二大股东。
事实上,粉冶中心与高创投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2009年9月29日上市,因此,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已于2012年9月29日到期,此后没续约。公司称,“为了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粉冶中心与高创投近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
同日,包括公司董事长易茂中在内的4位在职高管还承诺追加一年的持股锁定期,将原定2013年10月12日的解禁日延至2014年10月12日。
不过,上述行动更直接的目的或是为了护航定增。根据最新的定增方案,博云新材的增发底价已下调至7.21元/股,定增不超8723万股。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粉冶中心和第二大股东高创投承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增发股份,认购比例均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不超过20%(含20%)。
值得注意的是,在修订后的定增方案中,公司提出了一种假设。若粉冶中心按照10%的下限进行认购,而高创投按照20%的上限进行认购,则公司的股权结构则变化为:粉冶中心持股比例为20.44%,高创投持股比例为19.5%,二者相差比例仅0.94%。
市场人士分析,若出现以上情况,则博云新材有可能面临被举牌的风险。
资料显示,2011年10月,粉冶中心引进6家PE完成股权多元化改制。而2012年11月,这6家PE却集体发难粉冶中心实际控制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中大资产”),在中大资产未参与表决的情况下,直接免去粉冶中心董事会中2名中大资产系的董事及1名监事。
如此一来,中大资产实际上已丧失对博云新材的绝对控制权。而博云新材新定增方案中的假设再次引发了投资者对博云新材宫斗升级的遐想,倘若上述假设成立,则博云新材可能面临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就控制权问题,在5月15日博云新材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易茂中曾表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没变,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在上市前签有协议,公司上市后三年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现在三年期满,两大股东已经没有关联关系。但定增方案认购比例大家都好商量,应该不会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不过,从目前两大股东的行动来看,还是选择了提前规避控制权之争以护航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