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29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3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的董事8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公告》(临2013-031)。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公告》(临2013-032)。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33)。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30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3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0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其中亲自出席的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萱女士简历:王萱,女,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2007年5月至2012年1月,任北京柏悦酒店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兼任凯悦集团中国区总部财务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31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项目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减少为3,000万元,我公司持股比例将由51%降低为49%。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为贯彻落实公司“以北京为中心,以轨道交通为依托”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从项目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拟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20,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额由10,200万元减少至1,470万元,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富投资”)出资额由9,800万元减少至1,53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我公司对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将由51%变更为49%,凯富投资持股比例将由49%变更为51%。
2、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减资事宜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减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勇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矿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对建筑业的投资,交通运输业投资,投资管理。
凯富投资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李剑勇出资比例55%,聂二利出资比例45%。凯富投资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胜区天骄路金辉大厦B座12层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项目公司由我公司与凯富投资共同投资成立。其中我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股比51%;凯富投资出资9,800万元,占股比49%。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4,212.14万元,净资产17,475.02万元,净利润-712.21万元;项目公司2013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908.25万元,净资产17,367.06万元,净利润-107.95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减资方案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额由10,200万元减少至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比例为49%;凯富投资出资额由9,800万元减少至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比例为51%。
2、本次减资完成后除注册资本外股东出资的处理
(1)项目公司减资完成后,我公司和凯富投资减少的出资额转为债权由项目公司偿还。
(2)本协议生效前,我公司和凯富投资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所有股东借款按《合作协议》之约定执行。本协议生效后,我公司向项目公司新提供的股东借款(含为偿还旧借款本息而提供的借款)和凯富投资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按年息11%的利率向项目公司按年收取利息。
3、减资后的出资义务
本次减资完成后,凯富投资仍需向项目公司承担最高额为11,700万元的出资义务,当凯富投资提供资金达到最高额时,我公司承担后续出资义务。
4、减资后的利润分配及相关担保义务
(1)本次减资完成后,我公司和凯富投资按照减资后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为完成减资工作,凯富投资原质押给我公司的项目公司49%股权将解除质押。凯富投资同意在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51%的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作为我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的担保,并配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5、违约责任
如各方未能按照《减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协同项目公司办理相关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义务,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如该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凯富投资未能按照《减资协议》约定履行股权质押及相关登记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如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凯富投资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减资完成后,项目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为4人,其中2名董事由我公司委派,另外2名董事由凯富投资委派。
项目公司最终减资情况以工商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完成后,项目公司将不再作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而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我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的借款及利息,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截至目前,我公司未向项目公司提供过担保,未委托其进行理财。减资完成后,我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将减少,由此可一定程度上规避我公司的股权投资风险,对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明显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减资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4、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3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授权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的最高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由于京投置地分立及业务分拆,公司对京投置地的担保额度将全部调整至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祥和公司”)。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54,82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1,000万元。
●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于2013年7月23日完成存续分立,分立为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祥和公司承继原京投置地所有商业物业经营与运作业务。
二、担保授权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融资总额、提供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3-013),公司2013年度对京投置地的最高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由于京投置地分立及业务分拆,对京投置地的担保额度将全部调整至祥和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调整前2013年最高担保额度 | 调整后2013年最高担保额度 |
|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3,000 | 100% | 45,000 | 0 |
| 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 5,000 | 100% | 0 | 45,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漷兴二街48号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54,825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2.8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1,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9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33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王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29)、《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30)、《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公告》(临2013-032)。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 传真:(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 |||
| 关于修订《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关于选举王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3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徐增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增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职务,且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徐增阳先生的工作将会进行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谨向徐增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