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38 股票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3-043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平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永平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李永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李永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任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李永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周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李永平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监事会对李永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提名庞伟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票 4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庞伟民:男,50岁,汉族,大专学历。历任杭州第二织布厂保卫科先后任干事、科长;杭州金都贸易公司任副经理;浙江金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总经理,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董事长,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3-045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二、 1、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时 会期:半天
三、 2、会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
四、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及登记时间: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12时,下午2:30时—6时。
5、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十楼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者交通、食宿自理。
2、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联系人:刘姝君
电 话:(0931)8473891
传 真:(0931)8473866
邮 编:730030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大会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二O一三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