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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茂屋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201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6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茂屋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28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与天津市恒运通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通昌”)签署了《关于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屋”)的80%股权以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129,0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恒运通昌(股权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

      经双方协商一致,2012年公司以部分应收恒运通昌的股权转让款抵消了应付恒运通昌的往来款共计人民币76,182,972元。因尚有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2,817,028元未收到,公司2012年年报、2013年一季报、2013年半年报中没有确认北京茂屋的股权转让收益。自2013年9月初至今,公司陆续收到恒运通昌所欠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2,817,028元,至此,恒运通昌已付清北京茂屋全部股权转让款,公司已收到北京茂屋80%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129,000,000.00),北京茂屋的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结。公司将在2013年度确认北京茂屋股权转让收益;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就北京茂屋股权转让交易,公司可实现股权转让收益约3636万元人民币(税前)。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6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持有的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股权现处于冻结状态,故公司转让中铁罗岑股权交易的完成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13年8月12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恒”或“公司”)与罗定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定政府”)、罗定市永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永盛”)就罗定政府指派的第三方罗定永盛受让天津国恒持有的中铁罗岑 99.85%股权事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框架协议”)(三方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

      三方框架协议中规定了公司转让持有中铁罗岑公司的股权前,须满足部分前置条件,并规定了若三方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公司未能按三方框架协议约定完成股权转让的前置条件,无法与罗定永盛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三方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因三方框架协议所涉单位、事项较多,需要大量程序性工作,公司近期与罗定政府、罗定永盛进行协商,拟签订三方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将签订正式股权协议的时间限制向后顺延。待三方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完成,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13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协助对中铁罗岑所有被查封或抵押的资产予以解除查封或抵押(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 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经营层责成中铁罗岑相关人员对其资产查封抵押情况进行自查。根据中铁罗岑近期提供的材料,公司所持有的中铁罗岑的99.85%股权因平安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鸿源小贷纠纷案(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浦发银行和睦支行金融借款纠纷案(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平阳县南麂岛票据付款纠纷案(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杭州通铁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等分别被相关法院冻结。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协助解除中铁罗岑资产的查封或抵押,促进三方框架协议的达成。公司将持续关注三方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