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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3-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3-05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下午1: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金臻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夏志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选举夏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选举王培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选举徐建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选举钟传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选举夏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选举陆致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8)选举崔明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9)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以上9名获选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马菊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选举柳万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以上2名获选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蒋志洪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赞成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可增设副董事长, 并对公司章程涉及副董事长职责及权限的条款作相应修改(见附件: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赞成15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金臻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5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7日以专人和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夏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选举夏志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选举夏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聘任夏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聘任钟传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徐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王培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夏兰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聘任徐红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夏兰女士、徐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夏兰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3-87813679,87812298

    传真:0573-87813990,87816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邮编:314416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夏志生、夏鼎、王培飞、陆致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夏志生担任;

    2、选举陆致远、夏志生、崔明刚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陆致远担任;

    3、选举赵敏、王培飞、陆致远为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赵敏担任;

    4、选举崔明刚、夏志生、陆致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崔明刚担任。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夏志生,男,194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7年12月起曾任海宁气门嘴厂副厂长、海宁耀明电镀厂副厂长、海宁耀明电器总厂副厂长、厂长等职;1995年9月~2010年9月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7月-2010年9月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志生曾任嘉兴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先后获得国家星火计划先进个人、国家精瑞科学技术产品优秀奖、影响中国品牌领军人物、浙江省星火计划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嘉兴市劳动模范、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海宁市优秀市人大代表、海宁市优秀企业家、海宁市重大科技创新推动奖等荣誉。

    截止公告日,夏志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5%。夏志生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1%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夏鼎为父子关系;与间接持有公司6.75%股份的股东、高管夏兰女士为父女关系,与间接持有公司3.375%股份的股东鲍逸鸿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夏鼎,男,博士学历,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营师,长江商学院EMBA,中共党员。2005年11月 毕业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曾任职于俄罗斯“TECNIC-M”公司、俄罗斯“Alesha”公司、北京国研网信息有限公司;2010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巨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巨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获得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浙江省燃气具行业2011年度优秀经营管理者、2012年度浙江省燃气具行业最佳发明奖等,2012年1月当选第十四届海宁市人大代表。

    夏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之子,截止公告日,夏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间接持有公司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合计持有公司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夏鼎先生是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间接持有公司6.75%股份的股东、高管夏兰女士为兄妹关系,与间接持有公司3.375%股份的股东鲍逸鸿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副总经理简历

    钟传良,男,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工程师。曾任海宁耀明电器总厂副厂长;谈桥新型装饰材料厂厂长;浙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美大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美大电器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美大电器公司监事。获得国家精瑞科学技术奖、嘉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海宁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海宁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海宁劳模,浙江省燃气具行业2012年度优秀经营管理者等奖项。

    截止公告日,钟传良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88.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22%。钟传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副总经理简历

    徐建龙,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大专在读,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经济师、工程师。曾任海宁耀明电镀厂车间主任;海宁耀明电器总厂供应部长、厂长助理;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大太阳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美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获得国家精瑞科学技术奖、嘉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海宁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海宁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12年度浙江省燃气具行业最佳设计奖等奖项。

    截止公告日,徐建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87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38%。徐建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

    王培飞,男,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大专在读,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会计师、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2年10月起曾任海宁耀明电镀厂财务科长、主办会计;海宁耀明电器总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厂长助理;1995年9月~2010年9月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长;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浙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和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宁波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获得海宁市优秀会计、嘉兴市科技进步奖、海宁市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截止公告日,王培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87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38%。王培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简历

    夏兰,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011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2011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夏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之女,截止公告日,夏兰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夏兰女士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1%股份的夏鼎先生为兄妹关系,与间接持有公司3.375%的股份的鲍逸鸿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徐红,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大专在读。历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浙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9月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2012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徐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677.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82%。徐红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5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志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蒋志洪先生简历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蒋志洪,男,194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谈桥濮桥村联星队管理委员会委员;谈桥濮桥村支部委员、主任、支部书记;美大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0年9月30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董事;兼任美大集团监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董事;兼任美大集团监事。

    截止公告日,蒋志洪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5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

    2013年10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97期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97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10%-90%的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债权类资产,收益部分与持有产品时间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4.80%/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0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13年11月25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

    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 市场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除出现约定的提前赎回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 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 提前终止风险:

    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 交易对手管理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8.兑付延期风险:

    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和损益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60700万元(含本次5800万元),其中已到期金额为39900万元,累计收益225.36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和认购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