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
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
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发改能源【2013】19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喀木斯特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现将批复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区煤炭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原则同意喀木斯特矿区以建设大型煤矿为主的开发思路。本规划是矿区煤炭资源开发的指导性文件,是矿区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和项目核准的重要依据。
二、矿区东以F1断层、F3断层和煤层隐伏露头线为界,南以B1煤层尖灭线为界,西以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边界为界,北以DF6断层为界。矿区东西长约13~25公里,南北宽约16~22公里,面积约为431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约61亿吨。
三、矿区划分为3个井田和1个勘查区,规划建设总规模2200万吨/年。其中:喀拉萨依西矿井600万吨/年、阿拉安道南矿井1200万吨/年、阿拉安道北矿井400万吨/年。
四、矿区生产的煤炭产品,主要供应矿区周边规划建设的电厂和煤制气项目,其余部分通过矿区铁路专用线经准(东)~北(屯)铁路外运。
五、喀木斯特矿区为国家规划矿区。矿区内规划新建项目开发进度必须符合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批复文件明确提出:“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以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为主体,推进矿区煤矿企业的联合与重组,做好矿区铁路专用线、供水、供电、救护等公用工程建设,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依据矿产资源赋存条件,科学推进实施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战略合作单位名称: 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
●战略合作内容:酒泉市政府继续支持广汇能源瓜州柳沟千万吨级煤炭物流园建设;欢迎和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新建项目、扩大投资,先期拟在酒泉布点建设1000万吨/年煤炭分质转化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布点建设LNG汽车加气站项目;支持广汇能源参与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应用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境内火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使用广汇能源的煤炭和提质煤。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风险提示:本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合作性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实施进度及合作内容仍需双方共同努力,通过明确合作意向后进一步达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在酒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东接甘肃省张掖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南接青海省,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接蒙古国。酒泉市人口合计110万人,总面积19.12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42%,是甘肃省面积最大的城市。酒泉为汉代河西四郡之一,自古是中原通往西域的交通要塞,丝绸之路重镇。酒泉拥有丰饶富庶、开发便利的水利水土资源,全区有发源于祁连山冰川积雪区的三大河系、16条河流,境内和周边分布着玉门石油管理局、酒泉钢铁公司、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同时拥有全国最大的风电电厂和风电设备制造业基地,整体实力雄厚、技术密集、人才荟萃、市场巨大。
为了加强地企合作,促进双赢、共谋发展,酒泉市人民政府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经过友好协商,就深化发展战略合作达成协议。
二、主要协议内容:
1、酒泉市政府继续支持广汇能源瓜州柳沟千万吨级煤炭物流园建设,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广汇煤炭物流项目延长产业链,做大做强。
2、酒泉市政府欢迎和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新建项目,扩大投资。先期拟在酒泉布点建设1000万吨/年煤炭分质转化综合利用项目,在2013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14年开工建设。酒泉市对广汇能源煤化工项目给予“飞地建园”、工业用地、招商引资等一揽子政策优惠,在酒泉市安排煤化工项目配套生活园区的土地。其他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政策优惠。
3、为加快清洁能源在酒泉的推广应用,酒泉市政府积极支持广汇能源在酒泉布点建设LNG汽车加气站,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审批广汇能源已经申报的8个加气站项目;已经建成运营的加气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通过回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尽可能调整整合由广汇能源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十三五”规划布点建设的加气站,原则上由广汇能源建设经营。
4、酒泉市政府支持广汇能源参与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应用项目建设。广汇能源拿出酒泉新农村天然气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酒泉市相关部门帮助实施推广建设,并尽力给予政策支持。
5、按照重大项目互保共建和企业互为市场的政策,酒泉市政府积极协调境内火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使用广汇能源的煤炭和提质煤。
6、酒泉市政府欢迎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发挥在房地产开发、汽车服务业等方面的优势,参与汉唐文化新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及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双方将本着促进双赢,共谋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优势,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协议达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煤炭、天然气在河西走廊的市场空间,加快煤炭分质利用项目的推广步骤,稳固公司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的战略目标实现,显著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合作性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实施进度及合作内容仍需双方共同努力,通过明确合作意向后进一步达成,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意向合作单位名称: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内容:本着优质煤炭资源高效转化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互补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广汇能源高油气煤的资源特点和酒钢集团产业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甘肃省酒嘉地区合资建设30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利用项目。
●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作为双方洽谈《合资协议》的依据,未尽事宜在《合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公司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在甘肃嘉峪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意向主体
●公司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酒钢集团于1958年成立,经过55年的建设发展,已初步形成钢铁、有色、能源三足鼎立的多元化发展格局。2012年,酒钢集团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16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42名。在钢铁方面,酒钢集团拥有碳钢和不锈钢两大系列,具备年产1000万吨钢(其中不锈钢120万吨)的生产能力。酒钢集团充分利用河西地区丰富的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实施酒嘉风电基地高载能特色铝合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色冶金产业已形成年产电解铝175万吨的生产能力。目前,能源产业已形成1880兆瓦的自备火电装机容量。
●公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56,543,702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尚继强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
二、合作背景
甘肃省将煤化工产业确定为甘肃省“十二五”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规划在河西走廊地区布局建设50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利用项目,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形成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新的增长极。本着优质煤炭资源高效转化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互补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广汇能源高油气煤的资源特点和酒钢集团产业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甘肃省酒嘉地区合资建设30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利用项目。
三、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拟合资规划建设3000万吨/年原煤分质利用项目,项目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期投产”的原则推进,其中首期1000万吨/年原煤分质利用项目拟定于2013年内启动,2014年底一期工程中的干馏部分投产,2015年整体一期项目竣工。
煤炭分质利用项目是通过现代煤化工技术将高油气煤中的气、固、液产品进行分离收集后综合利用。3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按现有成熟的加氢工艺可获得汽油和柴油约210万吨,干馏后产生的1650万吨提质煤(兰炭)可全部销售给酒钢集团作为钢铁冶炼的喷吹煤及烧结用煤和酒钢集团自备电厂的动力煤,制氢后剩余部分的干馏气可作为冶金燃气,充分体现“吃干榨尽和高效利用”的循环经济和现代煤化工产业特点。
为确保项目所需的高油-富油煤炭原料资源的保障供应,双方同意合作开发广汇在新疆哈密淖毛湖东部区域的煤炭资源(资源储量约35.39亿吨)。
四、合作形式
双方将就合作项目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双方各占合资公司50%股权。为满足双方财务规范的要求,双方同意按同等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之外成立销售公司。项目公司由酒钢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销售公司由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双方约定销售公司利润占整个项目利润10%的额度。
五、合作地点
合作项目拟选择在甘肃省酒嘉地区,该地区多年来已形成以冶金、焦化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群,拥有完善的产业配套支撑体系和大批量高技能素质人才队伍,城市环境优美,生活设施齐备,是甘肃省河西地区工业基础条件好、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充分利用公司高油气煤的资源特点并兼顾酒钢集团的产业优势,既达到优质煤炭资源的高效转化,又充分实现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互补,标志着公司未来的资源转换战略向合作共赢、优势互补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加速资源转化进程,扩大项目建设规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作为双方后续洽谈《合资协议》的依据,未尽事宜在《合资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合资协议》予以约定,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