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提示“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债权申报时间
及申报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3-05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提示“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债权申报时间
及申报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并减资等议案,并于2013年9月4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同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2013年9月10日,公司公告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提请“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在会议上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3年10月10日,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召集,在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第一次“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得代表公司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通过,根据《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该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会议结果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发布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2013年10月12日,申银万国发布《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发布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提醒有申报债权意愿的债券持有人于2013年10月18日之前向公司申报债权。
依据申银万国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发布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为保护“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再次提示“12桐昆债”全体债券持有人:
一、“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向公司申报债权的时间
“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在2013年10月18日下午5:00之前(以工作人员签收为准),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若逾期未申报,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债券持有人申报后应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12桐昆债”债券持有人向公司申报债权的方式
(一)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申报债权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适用);
2、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机构投资者适用);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适用);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适用);
6、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7、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由向公司申报债权的机构投资者盖章确认,个人投资者由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个人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军 宋海荣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0573-88182269
传真:0573-88187838 0573-88187776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