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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订的公告
    2013-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63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就收到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签约通知书》和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事项刊登了《关于收到签约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3-035)。近日公司就该事项分别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了《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项目电梯供应合同》及《关于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临沧市、宣威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电梯482.86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自动扶梯2271.00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临沧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3177.58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宣威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2207.40
    合计8138.84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利民

    注册资本:5亿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务街15号渔景大厦18楼至22楼

    经营范围:铁路建设及运营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主营铁路建设及运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志明

    注册资本:11.76亿元

    注册地址:昆明经开区云大西路39号创业大厦B幢楼209-7号

    经营范围:全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参与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等。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云南省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全省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经营,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电梯合同》

    1、交易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828,600.00元,为设备主机及附件原价、设备运输及保管费、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伴随服务等的完税价

    2、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至。

    3、违约责任: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二)《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自动扶梯合同》

    1、交易价格

    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2,710,000.00元,为设备主机及附件原价、设备运输及保管费、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伴随服务等的完税价

    2、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至。

    3、违约责任: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三)《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临沧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

    1、交易价格:

    合同总价为31,775,800.00元,其中耿马县18,630,000.00元,永德县1,962,200.00元,凤庆县4,480,400.00元,云县6,703,200.00元。

    2、生效条件: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

    (2)按照甲方发货要求,每批次货物发货前7日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的20%;

    (3)按甲方发货要求,每批次货物全部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的40%;

    (4)工程竣工,电梯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移交使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四)《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宣威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

    1、交易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22,074,000.00元。

    2、生效条件: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3、付款方式:

    与《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临沧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一致。

    4、违约责任: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为轨道交通工程及保障住房项目,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38%,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公司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原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做好相关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电梯合同》;

    2、《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第XWJ13-01包件、自动扶梯合同》;

    3、《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临沧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

    4、《云南省2012年保障性住房宣威市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合同》。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