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板一周两度“空穴来风”不合逻辑
近期发布的《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中,没有包括允许符合资格的外资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发行股票的相关措施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上海自贸区有关方案出台后,关于国际板借道推出的传闻屡起,相关部门也快速回应对其给予澄清。昨日,证监会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再次强调,近期发布的《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中,没有包括允许符合资格的外资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发行股票的相关措施。
本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上交所将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借道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出国际板。当天上交所即通过上海证券报澄清,表示既未考虑、也未研究利用上海自贸区推出国际板,推出国际板仍无时间表。
昨日,已经澄清的传闻又起,有媒体报道“中国可能允许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外资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更有消息称“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称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自贸区国际板事宜”。
对此,证监会昨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表示已关注到借道上海自贸区推出国际板的市场传言,并对此作出澄清。同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也公开澄清表示,从未向相关记者证实过“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自贸区国际板事宜”和“目前中心成立了自贸区工作小组,正在研究上海金融办给的相关课题”。
短短一周内,国际板传闻两度“空穴来风”,引发市场疑惑,并被市场人士认为是造成股票指数波动的原因之一。
市场对国际板推出的关切其实一直存在,而此前针对媒体询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国际板建设有的有关研究工作一直在推进过程中,但推出国际板涉及交易、法律、会计、监管等诸多问题,必须进行妥善安排和解决,对于推出的时间并无明确安排。
“推出国际板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肯定会做的事,推出国际板也已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但从性质上看,推出国际板是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应当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全局当中统筹安排,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是在一时、一地能够完成的工作。”资深专家分析表示。
而针对昨日市场传闻将由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研究推出国际板有关问题,这位专家也表示,经过清理整顿,在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范下,各地方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在公司挂牌、交易、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由于交易方式、股东规模等受限制,区域性市场属于私募性质的市场,与可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交易所场内市场存在很大差别。
按照国发38号文和国办发37号文要求,各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交易须采用T+5方式,不允许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等。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按要求对此进行顶层规划,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场外市场的组成部分纳入统筹考虑。